徐州一男一女,大马路上,斑马线中间,对着等红灯的车就跳起舞来了!您没听错,不是公园,不是广场,是车来车往的斑马线上。俩人跟那比划,跟那扭摆,给司机师傅们来了一段"马路真人秀"。
司机们一个个都懵了:我这等灯呢,还得看演出?票钱给谁?
要我说,这哪是跳舞,这是“作妖";哪是艺术,这是"碍事"。您想,斑马线是干什么的地?是过人走道的!不是您家客厅,也不是维也纳金色大厅。您在那翩翩起舞,车不敢走,人不敢过,整条路堵得跟麻花似的。人家有急事的,送孩子上学的,赶飞机火车的,全被您耽搁了。
您跳美了,人家骂街了。
有人说了:“人家那是热爱生活,展现自我。"您快拉倒吧!想展现自我上舞台,上春晚啊,上斑马线算什么本事?这叫"以妨碍交通为乐",这叫“拿自己安全开玩笑"。万一哪个司机走神,一脚油门当刹车,他这舞跳得再美,也得飞出去。到时候就不是跳舞,是"跳高"了,直接蹦天上去了。
这年头,有些人为了火真是拼了。昨天在停车场蹦迪,今天在斑马线跳舞,明天估计就得上高速跳大绳了。大家别觉得不可能,只要有人看,有人点赞,就没有他们不敢干的事。人家要的就是这个“流量",要的就是这个“不一样"。至于安不安全,碍不碍事,人家不管。用他们的话说——“黑红也是红"。
我在这劝一句:想跳舞,找个好地方。想火,凭点真本事。别拿马路当舞台,拿自己当玩笑。真出了事,您哭都找不着调,还得让交警叔叔给您上一课,那课名我都想好了——《马路舞者血泪史》。
安全第一,娱乐第二。您说是不是这个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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